2020年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1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与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以下简称“AHAC”)、 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以下简称“NHIC”)和 National Union Fire Insurance Company of Pittsburgh PA. (以下简称“NUFIC”)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AHAC、NHIC和NUFIC均为注册于美国的财产保险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险和责任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注册资本分别是31,121,080美元、5,325,065美元和4,478,750美元。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AHAC、NHIC和NUFIC与本公司同属AIG 集团成员公司,其全资股东均为注册于美国的AIG Property Casualty U.S., Inc.。其中,AHAC是本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而NHIC和NUFIC与本公司并无直接的控股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1)        关联交易类型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本公司向上述三家关联公司分出再保险。

 

(2)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了最大程度简化合约分保架构以减少操作风险,通过全球化风险分摊提高公司的资本效率,增加公司的利润及改善资本状况,在维持与公司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再保保障的同时,使公司获得更广泛的业务机会,并与集团的总体再保战略安排保持一致,本公司于2019 年12月20日与关联公司AHAC、NHIC和NUFIC续签了《一般财产险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财产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和《巨灾超赔再保险合同》,向其分出再保险,上述三家关联公司接受的再保险份额依次为10%、12%和78%。合同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价格

比例再保险合同根据承保范围内原保险合同的保费,乘以合同约定的分出比例计算分出保费,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的分保手续费率计算应收的分保手续费。超赔再保险合同根据承保范围内原保险合同的满期保费,乘以合同约定的分出保费率计算分出保费。预计上述再保险合同在2020 年的累计交易量将达到人民币9.55亿元。

 

(2)        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方式按季结算费用。

 

(3)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由双方参考市场水平,遵循合规、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而定。

 

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的手续费是基于本公司开展此再保险交易而产生的相应成本而定,具体包括预期的损失率、业务部门的直接费用、其他合理分摊的间接费用及再保险接受人要求的合理资本成本。超赔再保险合同的保费率则基于本公司历年的损失情况而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1)        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19 年12 月4 日审议并同意将与上述三家关联公司续签2020年度《一般财产险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财产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和《巨灾超赔再保险合同》的提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 月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并批准公司签订上述再保险合同。

 

(2)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公司全体董事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对提案进行现场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其余参会董事一致同意批准。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本项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提高经营成果。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