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4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与AIG Property Casualty International, LLC(以下简称“AIG PCIL”)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与AIG PCIL签订了服务协议,由AIG PCIL向本公司提供服务,本公司向其支付服务费。该交易协议自2019年5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11月30日到期。预计该交易的交易金额将达到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并批准了上述协议。

 

(2)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服务协议服务内容涵盖核保、再保、销售、运营、理赔、信息技术、后台支持等相关领域。

 

二、交易对手情况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AIG PCIL系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非保险类一般控股公司,其全资股东为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AIG Property Casualty Inc.。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AIG PCIL与本公司同属AIG集团成员公司,但相互间并无直接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交易价格

上述协议约定以当年实际发生的服务成本为基础,加上约定的利润率得出最终交易价格。

 

(2)       交易结算方式

本公司每季度根据协议约定预计金额向AIG PCIL支付服务费,次年双方确认实际年度服务费金额并进行结算。

 

(3)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起生效至2021年11月30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       定价政策

此服务协议按照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保险监管规定,以合规、诚信、公允以及独立交易为原则定价和收费。

(2)       定价依据

该关联交易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情况从监管要求和税务角度进行公允性和合理性分析及验证,以保证此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费用控制、关联交易申报和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保险监管的要求。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任何结算事宜。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1)       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19年4月22日审议并同意将签订上述服务协议的提案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并批准了该提案。

 

(2)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公司全体董事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对提案进行现场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其余参会董事一致同意批准。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