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商报
近年来,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很多曾经叱咤全球的知名企业,由于高管的失误或疏忽,导致深陷官司泥潭,业绩大幅下滑,甚至宣布退市,给投资者、股东、员工和消费者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失。高管行使管理职责的背后却伴随着一般工作无法比拟的高风险,对于企业来说,高管职业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正变得益发紧迫,“董责险”这一特殊的险种也再度跃入了中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视线。
近日,AIG大中华及澳新地区责任险和特殊金融险负责人Jason Kelly发表了署名文章,从上市公司的风险、政策改革、现行法律制度出发,分析了推行董责险,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环境、投资者利益、司法实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作为风险分散与权益保障机制,董责险在20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得到较快发展并逐渐成熟,现在已经成为欧美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标配”。和欧美各国相比,董责险在中国大陆推行相对缓慢,但这并不意味着董责险将被边缘化。伴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的改变,推行董责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都在迅速提升。
首先,注册制改革已经箭在弦上,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与违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持续加强,对董责险的需求也将与日俱增。在2015年12月发布的《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一文中,证监会除了明确表态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出台《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表示将调整监管方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将注册审核的重点转移到督促企业向投资者披露投资决策信息上来,强调事中事后监管。
其次,在法律制度层面,随着法人治理结构越来越健全,更加明确了董监事及高管的相关权利义务、承担的相关民事责任,也在逐渐加强中国证券法制及投资者保护环境的建设。2013年证监会提出,希望建立多层次证券侵权民事赔偿体系并将投资者保护作为专章纳入证券法。预期在“十三五”期间,上市公司的监管一定会日趋严格。
最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积极性不断提高,而监管机构的行政查处立案数量增多、处罚力度加大。近年来可以看到,中国大陆来自股东的维权投诉及申诉案例数量不断增加,索赔额度也在上涨,这些都将促使上市公司开始重视董责险的作用。
此外,从保险业发展的角度,董责险也得到政策层面的支持。在“十三五”期间,伴随着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预计会有更多的董监事和高管会选择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来转移自己的风险。保险业的逐步开放,也让更多的外资机构可以引入全球经验,打造适应本土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以AIG为例,董责险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在全球积累了40多年的专业经验,每年都会在各国应对几千起的索赔案。作为董责险市场的先行者和领导者,美亚保险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为上市公司提供安全保障,并不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创新,为董事和高管免除后顾之忧的同时,保护投资者利益。
今年7月,《财富》杂志发布了2016世界500强的最新榜单,中国上榜公司数量继续增长,达到了110家。伴随着中国企业竞相踏上国际化征程,董事和高管的全球流动越来越频繁,而董责险的“接轨”也成了中国企业吸引高级管理人才、降低跨国经营风险的必经之路。